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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((內有恐怖照片,請小心服用)))

不過這些圖是初期照的已經算美觀了(全盛時期返家過年沒帶相機沒真相),而且圖有調小應該是還好啦XD





這次車禍真的是福大命大,由於冬天有厚衣物包著,皮肉傷損程度自然降低不少

三天後覆診精采實照,請小心服用 下唇內,為了這個傷口,我吃了兩個禮拜的流質食物,過年期間別人大魚大肉我只能吃粥,幹! 最後留下傷後刺青
面積是不大,但很深,為清除沾滿泥砂的傷口你說有多痛就有多痛 膝 全盛時期是在過年期間,除了發黑還再腫個兩倍,沒圖沒真相
ili傷勢 右手掌沒照到 發胖的左腳

像我的額(可能是被眼鏡碎片刮傷)、指關節、肘、膝都只是輕微擦傷,三四天就好了

加上使用人工皮及兩天換一次藥,其他傷口癒合快速也沒有惡化感染,只要別在傷口上加壓,基本上都不會痛

(青春肉體ili的大面積擦傷在一週內新皮就長好了呢!好厲害)

但我的外傷面積小且深,左手背花了十天,右手背、下巴、下唇則在兩週內才痊癒

最嚴重的左踝沒有骨折只是挫扭傷(還好我穿的是靴子),傷口應該這兩天就會癒合

扭傷在我強力熱敷及拄了三個禮拜的柺杖下,淤腫雖尚未完全消退,但終於可站及慢慢走,只差還不能跑跳,恐怕還要去復健訓練肌力及本體覺
 
許多人可能對吃蘿蔔或拐到腳早習以為常,或許認為我過分小心

(因為即使沒有骨折,若大部分韌帶或肌腱嚴重損傷,腳外觀也會嚴重變形,而我算幸運的只是發炎紅腫)

可是老娘長這麼大可是第一次扭傷(而且還是被強迫),我可不想將來變成風濕性關節炎,況且扭傷沒處理好老年可是會提早關節退化的呢!

另外一個麻煩是下巴的傷口,因為當初傷口上的泥沙無法完全清除,以致留下傷後刺青(即色素疤痕),所以需要雷射美容
下巴傷後刺青(即色素疤痕) 

(其實傷後刺青最嚴重的是嘴巴內的傷口,還好是傷在裡面看不見,不過到現在那塊還是很有存在感很奇怪)

一開始本來不覺有什麼,要不要美容也無所謂,但傷口好後,原本光滑的下巴多了礙眼的黑黑一小塊

反正這些醫療費用本來肇事者就該負責,那就做吧!(得等到傷口周圍退紅才可施工,估計還要一個月)

可是威廷現身說法雷射還滿痛滴,我聽了差點沒昏倒,完全忘記愛美的雷射也是得受皮肉之苦

這些生理創傷真不曉得該找誰算帳喔!肇事者們,請摸著良心將心比心吧!雖然生理的痛多半是可以治癒的,但到底是誰害得我們要承受這些不必要的傷害?好好想一想吧!



接著是精采的物質損害清單(依損害輕至重):

1.我本來要穿去上海穿壞的靴子

左腳受到直接撞擊,腳盤及扣環處都是我最痛還沒好的地方
直接受到撞擊的左腳

右腳外側擦痕,還好這隻腳沒事 
右腳有在地上摩擦的痕跡

2.我的大衣,脫下才發現我應該在地上滾得滿精采的
我的PKGIRL大衣今年冬天才拿出來穿兩天就... 
我很喜歡它的款式,掰掰(含淚~)

3.旦的夾克及在急診被剪開的LEE牛仔褲
ili的外套也是慘不忍睹 還好台中回暖,不然就是羽毛衣摔破了... 擦破而在急診室慘遭被剪開的LEE 

4.我的眼鏡
我很難配的眼鏡 現在很少金屬小框+彈簧鏡腳
害我只好屈就於膠框 雖然膠框帶起來比較年輕...但我想要的是知性捏

5.旦的機車
  機車夾凹 

  

地上刮痕看得出來吧
地上還留有刮痕

聽說聽說,以下這一切只是聽說

對方是從民生路左轉美村路時,"疑似"闖紅燈(有此懷疑是因為我們是停完紅燈直行)、過彎車速太快閃避黃色車道分隔柱不及,加上肇事者沒有戴眼鏡所以沒看到我們才撞上

聽說肇事者的小客車也有破胎,難怪沒有逃逸嗎XD

總之這起交通事故是有經交通隊處理的,至於和解情形仍以緩慢的速度進行中...

PS.我們的機車噴出去後還撞到停放路邊的汽車,肇方只花兩天就賣掉車子賠了對方三萬三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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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茶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